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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某日半夜因失眠躺在床上睡不著,拜手機也可以上網之賜,就這樣躺在床上神遊網海,無意間竟然讓我連續發現兩樣古代文物是和我們的渡台祖有關的.從這兩件古文物的文字記載,再配合我們的族譜記載就可以推敲出許多以前不解的事情.

這兩件文物分別是:

1. 牛罵社(感恩社)番田佃租給墾書
2. "嚴禁感恩社佃業混丈勒索碑"

現在就讓我們來解讀這兩份古文物,一窺十三世渡台祖仁芳公的生平事略!



**牛罵社(感恩社)番田佃租給墾書: (取自~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

 

公元1744年廣東省饒平縣牛皮社扶陽寨和陽樓林仁芳(元璸)渡台祖來台開墾證蹟:
 
立給墾批感恩社業戶蒲氏悅,有埔地一所,坐落橋頭莊。
茲招到佃人林元璸自出工本,前來開闢,即日收過犁頭埔底銀三十九兩正,經丈明三甲一分正,遞年每甲大租八石,俱早季颺淨,佃人車運社內交納,不得拖欠。
倘日後要退賣別創,先聲明業主,查其誠實之人承頂其田,不得私相授受,亦不得莊中窩匪窩賭等情。
口恐無憑,立給墾批一紙,付執存照。
  即日收過埔底銀三十九兩完足,再照。
  乾隆九年十月 日。
  
立給墾批感恩社


 
考證補充說明:
1.     林仁芳 字元璸 1723~1788 享壽66歲
 
2.     1744年,林仁芳22歲, 向感恩社拍瀑拉平埔族租佃現清水橋頭里土地共三甲一分地開墾
 
3.     現在的清水地區在清代是拍瀑拉平埔族牛罵社領域,因抗清事件被平定後於雍正9年(1731)清廷將牛罵社改名為感恩社
 
4.     林仁芳夫人梁氏根據族譜記載1734~1775 享壽42歲,葬於牛罵頭橋頭田洋….(1921年修建之埤頭山祖墓已將仁芳(元璸)夫妻,及學謨夫妻共四門同穴)
 
5.     林仁芳  長子林學諶1759~1803 次子林學謨1761~1829(埤頭山大公祠堂)
 
6.     生長子時仁芳已經37歲,夫人梁氏26歲,仁芳應是來台後才娶妻生子
 
7.     1775年夫人梁氏去世時,仁芳52歲,長子16歲,次子14歲 另有三及肆子,此時應該還住在清水橋頭地區
 
8.     從1744年直至1778年已經過35年,此時仁芳已經55歲,因番田界線混亂業主佃農間紛爭四起,因而由林元璸聯合感恩社放租之漢人十三莊請清廷北路理番政府重新丈量田界並再言明,田每甲八石、園四石,交收番租。並刻石碑公告漢番大眾尊守.

**此碑名為:嚴禁感恩社佃業混丈勒索碑

為乾隆43年即公元1778年所刻,現存於清水紫雲巖觀音寺後花園內



清水紫雲巖觀音寺:

 

 


紫雲巖後花園的"嚴禁感恩社佃業混丈勒索碑"

 

 

 

 







 

 

 

 

嚴禁感恩社佃業混丈勒索碑記碑文:


特調臺灣北路理番分府加五級、紀錄五次、記大功二次沈,為業蒙清丈等事。據感恩社佃民林元璸、盧永清、曾式鴻、洪紹澤、林勳臣、楊賢、陳鑽、張乃成等呈稱:「切事經公必有一定之章程,法必垂永久,方杜絕後之混擾。痛璸等共處壹拾參庄,原屬感恩社番佃。自雍正十一年開墾以來,須耕斯土,與他處曠土堪墾者不同、與平洋安耕者寔異:東迫峻山,難免崩沖之虞;西界大海,寔受風颶之慘;南接沙轆番田以及朱、楊世業;北抵大甲,鴻溪波濤,淹沒五穀。僅彈丸蕞爾之區,並無荒埔可墾,曷有隱匿情弊。等各佃穿山鑿圳,枵腹唏饑來作番佃,遵照臺例,按甲八石輪納番租,前業戶蒲氏悅父子遞受,數十年業佃相安。

迨四十一年冬,業戶、通土等因北勢田畝水沖沙壓,急請清丈等事,即經蒙前憲朱清釐給冊,配租在案,但未蒙審訊。致虎通六擬佃權歸掌握,串謀土自薄氏吧禮等朋黨為奸:飲鴉宿娼,酗酒逞兇;藉事黨為爪牙,逐佃橫派;縱刁番為羽翼,任意苛求。從即暫處相安,逆則立見稟害。胆敢蔽埋前案,以誣匿請丈等事,誑稟天聽,冀圖藉索。欣際憲轅除弊如神,蒙嚴押通土、佃民按坵細丈,毫釐載入冊薄,與前案逐一相符。奈通土不遂其欲,奸惡相濟,誓必疊稟陷害,番愈為狼為虎,佃愈為魚為肉。若不急叩審訊,發給番民印冊,將來葛藤難斷,輿情鼎沸。合亟相率奔號仁憲,恩准嚴拘審究,佃民得以奉献勒石,杜絕奸番之害,永沐鉄案之惠;八方沾恩,全臺戴德,甘棠興頌。上叩」等情到分府。

 

 

據此,案照先據該社通土、業戶六擬佃等具稟:王孫合等各佃田甲朦混不明,懇請清丈等情;業經按佃逐段查丈,并取通土、業戶查無遺漏隱匿,甘結前來。並據前情,除拘訊發冊外,合行給示勒石。為此,示仰感恩社業佃人等知悉:爾等管耕田園,業經本分府丈定甲數,立成檔案,給爾業、佃墾冊各一本;務須遵照,永遠相安。田每甲八石、園四石,交收番租。該通土、業戶,嗣後毋再生枝節,混稟庄佃隱匿,擾害農民。該佃林元璸等務于早季收成之後,即照冊完納番租,取具業戶戳記、完單執照,亦不得拖欠減少,致缺番糧。均毋自罹法網,永息訟端。各宜凜遵,毋得抗違!特示。

 

 

 
乾隆肆拾參年柒月 日給。 (公元1778年)
發感恩社民番業佃:橋頭庄、社口庄、秀水庄、上湳庄、田簝庄、山下庄、三座庄、青埔庄、后庄、水碓庄、客庄、下湳庄、碑頭庄勒石遵諭。

 
9.     清水地區開發初期閩粵移民夾雜,共同奮鬥開墾,後來開始發生閩粵漳泉族群間械鬥,海線地區後來幾乎全是泉州人的天下漳州人則在台中盆地,粵籍客家人則往當時土牛界外的生番界開墾,
 
10.
     個人推測大約1778年(清乾隆43年)以後至1788年(清乾隆53年) (仁芳沒)數年間,(因族譜記載仁芳公葬于埤頭山上埔老公宅龍眼...所以判斷他登仙之前即已來到埤頭山) 由次子學謨攜老年的仁芳公輾轉的向翁仔社平埔熟番所屬之埤頭山田地,再承租佃田開墾.落腳東勢埤頭山莊.是為埤頭山創基祖.
 
 
 
11.有關我祖當時向翁仔社佃租埤頭山墾地的契約文書,目前並未發現具體文書資料,但在

《清代台灣大租調查書(上)》第797頁有一則岸裡大社文書記錄吳姓人士承租埤頭山田地:
 
立給丈單照納,以照平允。蔴薯舊屯屯弁潘開陸、屯目茅格大完,情因
頭山一地,社番管,租無。不虞屯內丁贍缺額,年(1836年),奉理番分府清釐,到地丈明,頭山水大撥補屯丁二十一名養贍租丈明佃戶吳朝仕承耕莊背水田三分三釐三毫五絲,又伯公背水田五分,承耕水田二段一甲九,遞年早、晚兩季應納屯租,給鈐記完單為照。務期年清年款,不得少欠升合,給丈單為照。
道光十九年十月日給。(1839年)
 
以上可以說明埤頭山早在道光16年(1836年)之前即由翁仔社番額管,並招佃開墾收租無異,經由族譜觀之我十四及十五世祖應該早在1800年前後就應該已經在埤頭山生活.

後來因為清廷設隘屯畫界請番駐防,但缺糧餉發給駐守的屯番,所以由清廷在1836年到埤頭山丈量畫地將埤頭山水大租歸屯撥給21名翁仔社番做為養瞻埔地,並在1839年將其中部份田地租給吳朝仕佃農.

 


渡台祖13世仁芳公;埤頭山創基祖14世學謨公



埤頭山原為土牛界外的番界





埤頭山原為翁仔社番的養瞻埔地




這張古地圖是1782年的古地圖,埤頭山跨越大甲溪上有類似竹橋的畫面?旁邊似乎有寫一個"碑"字,是代表什麼意義有待研究!
 

 

 

年代 人物 年齡 事蹟/推論說明
1723 仁芳 1 雍正元林仁芳出生於廣東省饒平縣和陽樓
1734 林媽梁氏 1 雍正12林媽梁氏出生(籍貫未詳)
1744 仁芳 22 乾隆9渡海來台後落腳在牛罵頭橋頭莊(現台中市清水區橋頭里),
      向感恩社拍瀑拉平埔族租佃現清水橋頭里土地共三甲一分地開墾
1758 仁芳 36 (推論:)仁芳在牛罵頭橋頭莊娶25歲梁氏為妻
1759 仁芳 37 長子學諶出生
1761 仁芳 39 次子學謨出生
      三子學諺及四子學詒  生卒失載
1775 林媽梁氏 42 林媽梁氏仙逝,葬在牛罵頭橋頭田洋(應該就在仁芳耕作的田地內) 
  仁芳 52 這時仁芳已經在牛罵頭生活了32個年頭,學諶已經16歲,學謨14歲
1778 仁芳     55 這時仁芳已經在牛罵頭生活了35個年頭,因所佃租田地經多年後番社業主更替,
田界混亂不明致使番佃糾紛四起,及通事地痞等趁機勒索,
仁芳聯合13莊告請清廷北路理番政府重新丈量田界,議定番租,並刻石碑公告漢番大眾尊守.
此碑名為:嚴禁感恩社佃業混丈勒索碑記,
為乾隆43年即公元1778年所刻,現存於清水紫雲巖觀音寺後花園內
1779~ 1788 仁芳   學諶   學謨   學詒   (推論:)因在牛罵頭番佃紛爭在前,再因漳泉閩粵械鬥,海線成為泉州人地盤,漳州人據台中盆地,
粵籍客家人則往山區丘陵或土牛界外的生番界開墾.
因此迫使仁芳一家必須放棄生活耕耘約40年的牛罵頭橋頭莊園,輾轉經卓蘭避難,
最後長子學諶到葫蘆墩鐮仔坑口(現今豐原)開墾,
學謨偕父仁芳到埤頭山向翁仔社番佃租荒埔地開墾,
學詒到罩蘭(現今苗栗縣卓蘭鎮)開墾
1782 學諶 24 乾隆47學諶生長子孔淵(後裔在豐原鐮仔坑口)
1786 林爽文   乾隆51台灣中部發生林爽文抗清事件,亦是擴大閩粵械鬥的原因
更促使粵籍客家人往東勢角;南坑;葫蘆墩等地遷徙。
1788 仁芳 66 乾隆53仁芳仙逝,葬在埤頭山頂埔,這年學諶30歲,學謨28歲
1789 學謨 29 乾隆54學謨生長子孔淶 (此時應該已經落腳在埤頭山)
1792 學謨 32 乾隆57 學謨生次子孔濤
1795 學謨 35 乾隆60 學謨生三子孔湧
1797 學謨 37 嘉慶2年  學謨生四子孔溪
1800 學謨 40 嘉慶5年學謨生五子孔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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